本报讯(记者郭文娟)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昨日公布。今年,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定在8月13日(星期日)。
我市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公办园招生对象需满足“两一致”,即招生片区内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8月12日。
市教育局表示,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鼓励有条件的区推进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园所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各区教育局要于7月20日前组织完成民办幼儿园的定级评估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名单。
市教育局强调,各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及其家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